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现场履职情况评价管理
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现场履职情况评价
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交易现场履职情况评价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等6部委令34号)、《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5〕49号)等相关规定,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形成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现场履职情况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现场履职情况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6年5月19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阐述理由和依据)。
1.电子邮箱:xcjdb778@163.com
2.传 真 号:0991-3551778
3.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益民大厦A417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控监督部
附件:《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现场履职情况评价管
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
构及从业人员现场履职情况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