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房屋和市政工程 招标公告
  • 01项目信息
    2025-02-28
  • 02公告信息
    2025-02-28
  • 03开评标信息
  • 04中标候选人公示
  • 05中标结果公示
  • 06保证金退还
  • 07交易见证书
  • 08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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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立交节点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立交节点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310026072200493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立交节点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0026072200493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本级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招标人为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本级
2.项目规模: 改造道路总长约4.67km,包括5处下穿道,红线宽度22.5-45m;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0026072200493001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立交节点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改造道路总长约4.67km,包括5处下穿道,红线宽度22.5-45m;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24日)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签订日期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24日)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签订日期为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可提供补充材料。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3.7、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处罚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3日到 2026年08月24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xj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xj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5、喀什市正在开展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如有涉及我市房建市政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欢迎向下方监管部门联系举报。6、异议与投诉提出方式及渠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受理单位: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17809982950;投诉受理单位:喀什市招投标中心,0998-2572156;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梁晓溪 联 系 人:冯玉婷、陈亚男、李小英、李熙桓 联 系 人:杨泽宇
电 话:17809982950 电 话:13565652325 电 话:0998-2572156
 
2026年08月0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