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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0-01-04 23:15

序号

交易分类

收费标准

1

工程交易

(一)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投标企业收取的场地及设施服务费单个招投标项目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投标企业少于6家(含6家)的按每个投标企业每次1000元收取;投标企业超过6家的,按单个招投标项目6000元由投标企业平均分摊。同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按每个招投标项目每次500元收取场地及设施服务费,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向招标人收取。
(二)鉴于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规模和服务工作量较大的情况,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投标企业收取的场地及设施服务费单个招投标项目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投标企业少于6家(含6家)的按每个投标企业每次1500元收取;投标企业超过6家的,按单个招标项目9000元由投标企业平均分摊。同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按每个招投标项目每次500元收取场地及设施服务费,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向招标人收取。
除场地及设施服务费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得向招投标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2

矿权交易

交易服务及类别

计费基价

交易额

收费标准

交费对象

出让(招标、拍卖、挂牌)(一级市场)

成交价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4.50%

受让人

100-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4.00%

500-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3.00%

1000-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

2.00%

5000万元以上

1.00%

协议转让(二级市场)

成交价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2.00%

交易双方各
承担50%

100-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1.50%

500-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1.00%

1000-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

0.80%

重组改制,无偿转让

1.0万元

抵 押

评估额

按成交价的0.5%收费,但最高收费
不超过5000元,收费额低于500
的按500元收取

抵押方

3

产权交易

一、信息挂牌费。信息挂牌费由产权交易机构向产权交易的委托方收取,包括网站公告费和报刊公告费,每单按3000元收取;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二、鉴证手续费。产权交易机构向交易双方各收取交易鉴证手续费2‰。单笔单向鉴证手续费不低于2000元。

三、交易服务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的方式,按成交额向交易双方各收取的交易服务费。
    成交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向交易双方各收取交易服务费10‰;成交额在500万元-3000万元以下的向交易双方各收取交易服务费8‰;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向交易双方各收取交易服务费6‰。单笔单向交易服务费不低于3000元。
金额(万元)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备注
500以下(含)         交易双方          10
500以上——3000       交易双方          8
3000以上              交易双方          6
上述成交金额中的“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差额计费率为单笔单向计费比率。

四、竞价服务费。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交易的项目,由交易所按照实际成交价的2.5%向交易
双方分别收取电子竞价费。单笔单向竞价服务费不低于3000元。收取竞价服务费的,交易所不再收取交易服务费。

五、其他服务收费。企业委托产权交易机构提供企业改制、咨询服务费、项目策划、项目融资
、招商引资、价款结算及转让项目交易增值部分等其他服务收费,由双方协商约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