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于2024年6月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和田县奥米峡和田玉1号玉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和田市睿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最高报价竞得该采矿权,并在现场签订了《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和田市睿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未履行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出让收益等义务,经出让人及矿业权交易机构多次致函通知,至今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属于违约。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该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经出让人研究决定,取消和田市睿江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竞得资格,依法依规追究该公司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该公司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