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辅助评标系统新增适用评标办法(第二批)上线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提高评标效率和评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招标投标领域的智能辅助评标系统的建设开发工作,第二批使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的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将于即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对投标文件中资质类资料、相关证明性材料等数十项内容进行自动比对审查,有效提高客观评分项的评审效率和准确率。
请各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提前阅读《自治区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评标专家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评标专家还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在线培训系统观看相关视频。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可以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991-3552132。
邮箱:1600611889@qq.com
附件1:第二批使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的评标办法一览表
附件2:自治区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评标专家操作手册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