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关于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中路222号部分房产租赁权拍卖交易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7日12:00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中路222号部分房产租赁权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物出租面积(㎡) |
租赁 方式 |
租赁期限(年) |
年租金 (元/年) |
起拍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中路222号(原吐鲁番市公共就业服务局办公楼)部分房产5年租赁权 |
1159.54 |
整体出租 |
5年 |
100000 |
100000 |
20000 |
1000 |
二、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三、拍卖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楼自治区交易中心开标9厅)。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咨询、展示时间及地点
(一)展示时间:即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节假日除外);
(二)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孙女士18999125507
六、拍卖公告发布
拍卖公告于2024年12月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njiang.gov.cn》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补充公告。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八、报名登记及获取拍卖文件
(一)意向竞买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意向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意向竞买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二)报名及拍卖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30-12月16日18:3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
意向竞买人应于上述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18:30携带上述资料到拍卖机构登记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取拍卖相关文件。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按本公告确定金额在12月16日16:00前汇入拍卖人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
保证金汇入账号:00000 20000 1100 6464 7250
账户名称: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
银行行号:313881000086
九、保证金与成交款
(一)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款,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保证金在确认买受人结算完成后,原路返还买受人支付账户。未在规定期限缴纳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视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备注:交款时注明标的信息和用途,以便查收。
十、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标的物勘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依据该内容以独立判断并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拍卖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拍卖方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本次租赁具体条件以签订的拍卖文件和资产租赁合同为准。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三)买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四)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并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标的物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拍卖人: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905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999125507、 0991-4504788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