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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玛勒塔尕什村5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03-15 14:39浏览
土地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玛勒塔尕什村委会
面积:50亩(机动地50亩)
流转年限:1年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平价水:-
底价:400元/亩/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0万元
灌溉方式:河灌
井数量:0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2024-03-15
报名保证金:2万元
联系人:对山汗
联系电话:18703040443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竞价时间:2024-03-16 12:03
竞价地点: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玛勒塔阿尕什村文化室
其它说明:水利情况:河扎新106亩一个池子,河扎新60亩一个池子,巴拉拜50亩一个池子,长田子67亩一个池子,以上4块地的池子均为共用,不单独使用,巴拉拜96亩为苜蓿地,只能打草,不能犁地,院子地50亩为渠道水。一、流转土地使用要求:1、本次发包的六个标段分开竞价,价高者得,在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本村农户。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3、村队不保证供水,承包方自行解决,水资源费,电费,井的接电、变压器审验费、电表整改费等所有开支均由承包方自理,村队不予承担。4、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5、水资源费按当年水利局集体地水资源政策和规定执行收费。6、在承包期内,管道、沟渠等安全防范由承包方负责,包括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耕地配套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需承包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合同到期后需完好交由甲方。7、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8、本次发包的429亩集体土地除苜蓿地以外,必须40%种植小麦,60%种植玉米,2024年4月25日前承包方如未按要求完成小麦种植,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发包,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9、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二、报名条件: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方可参加公开交易。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银行: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指定帐号:828020012010123797998交易完成后,成交人需按流转合同约定时间(3天内)按时缴清承包费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按照保证金协议或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未中标者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原路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