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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塔城地区种羊场下阔克苏村四号地(璟泰12号井),440.00亩耕地 - 水浇地公开竞价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11-21 09:46浏览
土地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塔城地区种羊场下阔克苏村
面积:440亩(机动地440亩)
流转年限:1年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平价水:-
底价:1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灌溉方式:井灌
井数量:1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2023-11-19
报名保证金:5万元
联系人:张开明
联系电话:13999488999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竞价时间:2023-11-20 11:11
竞价地点:新疆塔城种羊场农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其它说明:(三号地 璟泰13号井 430亩土地因机电井清洗过程中,确定钻头脱落井下,需重新打井,现与水利局对接打井事宜,暂不发包,后期根据对接情况确定第二批发包时间。)一、流转年限: 1 年二、流转土地使用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竞价结束后,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缴纳全额承包费后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机电井设施设备押金,土地承包期满,所有耕地配套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后退还;未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3、本次发包土地为竞争性竞价,价高者得,最终中标者如放弃承包资格或未按期交清承包费,则取消中标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块土地重新实施公开竞价发包。4、水资源费(水资源费按当年水利局水资源政策和规定执行收费)、电费、井的接电、变压器审验费等所有开支均由乙方自理(具体以合同为准),甲方不予承担。耕地的所有配套设施在承包期内损坏,需乙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5、在承包期内,管道、沟渠等安全防范由乙方负责。6、乙方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自行承担。7、乙方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三、报名条件: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按要求提前缴纳保证金5万元并上传缴款凭证后,方可获得参与竞价资格。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银行: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指定帐号:828020012010123797998交易完成后,成交人需按合同约定时间( 3天内)按时缴清承包费,(1天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总承包费的1%)后,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缴纳全额承包费后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为机电井设施设备押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