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DHJJN-2022-001
2020年7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新政函〔2020〕59号),批准本项目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监管单位为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牵引变电设备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牵引变电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线路东端自红淖铁路白石湖南站引出,西端引入乌将铁路将军庙站,连通兰新铁路、额哈铁路,形成出疆北部新通道。正线长度 429.884km,其中哈密市境内长 300.225km,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长129.659km,线路运营长度433.093km;初步设计总投资约103.61亿元,施工合同额为72.5亿元。合同工期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30个月。
将淖铁路牵引变电工程:中铁武汉电气化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为将淖铁路站后四电施工主体单位,强电工程施工任务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实施。
2.2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2.设计速度:120km/h。
3.正线数目:初、近期单线,远期白石湖南至三号勘查区双线。
4.最小曲线半径:1600m,预留发展条件;
5.限制坡度:6‰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D1C;
8.牵引质量:5000t;
9.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部分车站预留 1700m 条件。
10.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系统。
11.机车交路:利用红淖线既有淖毛湖机务车间担当三塘湖矿区经淖毛湖至境儿井北、嘉峪关间的肩回及半循环机车交路;利用既有准东机务车间担当准东至淖毛湖、境儿井北、嘉峪关间的机车交路。
2.3招标内容:见附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 月 24 日至2022年 1 月 28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
一、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当面购买招标文件。
二、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一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招标编号+购买包件号+购买单位名称,发送至499961665@qq.com邮箱。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将视为无效购买。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 2 月 17 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2 月 17 日11时00分,开标时间2022年 2 月 17 日11 时0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乌鲁木齐益民大厦5层)。开标前投标人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以备查验。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njian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网上发布。
7.1招标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39号
联系人:归喜鹏 联系电话:13892966289
监管单位: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项目部
联系人:刘翔
电话:18591771066
监督机构: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991-6619089
7.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晨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
电 话:0991-3812159 18129222929
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60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日期 |
交货 状态 |
备注 |
JNBD-06 |
1 |
110KV 牵引变压器 |
110kV±4×2.5%/ 27.5kV (16+16)MVA |
台 |
2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物资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生产供货承诺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4台,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须具有相应寒冷地区及海拔2000米及以上110kV牵引变压器的铁路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期限内,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部参建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
在设计联络会结束之日起40天内到货 |
检测合格、含运输,落地价。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
车板架运输、厂家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 |
JNBD-07 |
2 |
110KV 电力变压器 |
4MVA 110kV±4×2.5%/ 10.5kV YNd11(含中性点接地) |
台 |
2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物资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生产供货承诺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项目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台,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须具有相应寒冷地区及海拔2000米及以上符合本次招标容量变压器的铁路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期限内,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部参建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
在设计联络会结束之日起40天内到货 |
检测合格、含运输,落地价。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
车板架运输、厂家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 |
JNBD-9 |
3 |
所用变压器 |
100kVA 27.5±5%/0.4kV D,yn11 |
台 |
1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物资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生产供货承诺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期限内,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部参建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
在设计联络会结束之日起40天内到货 |
检测合格、含运输,落地价。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
车板架运输、厂家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 |
JNBD-10 |
4 |
110KV 断路器(含支柱等附件) |
110kV 2000A 三极 |
台 |
65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物资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生产供货承诺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项目的应用数量不少于8台或在同一骨干电网工程供货数量不少于8台,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或电力公司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应寒冷地区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期限内,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部参建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
在设计联络会结束之日起40天内到货 |
检测合格、含运输,落地价。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
车板架运输 |
JNBD-11 |
5 |
27.5KV 真空断路器 |
ZN-27.5 2500A(附流互0.5/5P30/5P30) |
台 |
88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物资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生产供货承诺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具有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6台(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应寒冷地区铁路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期限内,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部参建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
在设计联络会结束之日起40天内到货 |
检测合格、含运输,落地价。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
车板架运输 |
JNBD-12 |
6 |
110kV 电流互感器 |
0.2S/0.5/4 组 5P30 |
台 |
195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物资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生产供货承诺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须取得27.5kV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分别不少于20台(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应寒冷地区铁路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期限内,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部参建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
在设计联络会结束之日起40天内到货 |
检测合格、含运输,落地价。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
车板架运输、厂家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 |
7 |
110kV 电压互感器 |
|
台 |
60 |
||||||
8 |
110kV 检压装置 |
|
台 |
20 |
||||||
9 |
220kV 电流互感器 |
0.2S/0.5/4 组 5P30 |
台 |
21 |
||||||
10 |
220kV 电压互感器 |
0.2/0.5/3p |
台 |
6 |
||||||
11 |
220kV 检压装置 |
|
台 |
2 |
||||||
12 |
27.5kV 电压互感器 |
27.5/0.1kV 0.5 |
台 |
44 |
||||||
JNBD-13 |
13 |
110kV 三极电动 隔离开关 |
GW4-110D 2000A (含机构) |
台 |
2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物资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需提供生产供货承诺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分别不少于20台(套),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应寒冷地区铁路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期限内,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淖铁路EPC总承包部参建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
在设计联络会结束之日起40天内到货 |
检测合格、含运输,落地价。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
车板架运输 |
14 |
110kV 三极电动 隔离开关 |
GW4-110 2000A (含机构) |
台 |
78 |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
|||
|
|
|
|
投标单位 |
|
||
项目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
招标编号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座机 |
|
法人委托人 |
|
传真电话 |
|
邮箱 |
|
单位地址(邮寄地址) |
|
||
|
|||
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包件) |
|||
购买人: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