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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4年第一批阳光挂网药品专项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及自治区《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结合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安排,2024年3月8日-15日,我区对部分价格高于全国最低价的产品开展了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因当前价格调整工作中存在正在国家局申诉价格、对全国最低挂网价存疑等问题,根据自治区《关于2024年第一批阳光挂网药品专项动态调整工作处理意见的函》要求和国家信息平台第三版最新数据,现将价格仍高于全国低价的产品及符合价格调整要求的产品信息予以公开(详见附件1),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按要求完成价格调整的产品全部于3月29日暂停交易。
二、未响应降价调整的有关企业,在3月31日前完成价格调整工作,逾期未进行调整的产品,我区将按比对的全国低价进行调整。
三、正在国家局申诉监测价格的产品,申诉成功后企业可提交申请,我区将按照最新国家推送数据受理并恢复交易。
四、对全国最低挂网价信息存疑的产品,如已在低价省份完成价格调整的可提交澄清说明及证明材料附件(截图须体现省级采购平台名称,产品编码,价格信息及截图当前系统时间等,加盖企业公章)发至邮箱(ylypcg@163.com),证明材料必须充分详细,通过审核后该产品可取次低价或监测价中低价申请挂网。
附件1:2024年第一批药品价格专项动态调整产品信息汇总表(第三版数据更新)
附件2:邮件处理情况汇总表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