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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建“南北中区域联盟”开展医药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函〔2022〕18号)和《2023年新疆南部联盟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2023年新疆南部联盟药品联合议价采购项目拟中选结果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所有企业提出的质疑,我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对所有企业提出的相关质疑进行逐一答复,经最终审核及确认,现将中选结果予以公布。
新疆通辰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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