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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克公资告字【2024】44号
经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批准,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详见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期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4 GK17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滨河北路以北、玉田路以东 |
65049.37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1.0,且≤1.2 |
≤25% |
≥35% |
≤36米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从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
8510 |
8510 |
20或者20的整数倍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
2、竞买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挂牌结束后,竞得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银行保函,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其他规划条件要求按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出让范围内的该地块上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电力线(杆)、临舍、树木、土方、地下构筑物等或其他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且承担所需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需单独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25日12:30时,在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竞价公告菜单获取出让文件,同时在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递交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2:30时;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不少于90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通过后可在挂牌期间递交竞买报价单。
五、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房间,此次地块挂牌时间:
2024年11月14日10:00至2024年11月27日16:3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意参加竞买的,应在挂牌前确保成为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网正式注册入库竞买人,到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竞价公告菜单获取出让文件。
3、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需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文件内容及其他事项做出变更的,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如下: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0990-6223256
王晓玲 联系电话:0990-6232397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 胡员依龙
联系电话:18609900102
开户单位: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克拉玛依林园路支行
银行账号:108207948103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