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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产权交易所]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24.50%股权交易公告

作者:Author信息来源:[e交易]发布时间:2024-05-06 09:0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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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24.50%股权
项目编号 N0125GQ240029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5-06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3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至2025年5月5日。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北京路和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206-208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兵
成立时间 2023/01/27 注册资本+币种 9000000000.00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653221MAC7B1NC2Q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资源监测;水文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0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4619.89 1943.16 1649.6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20768.54 809070.86 11697.68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03/31 0 -4673.19 -4673.1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季报 880176.47 873152.65 7023.82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6/30 0 -215.69 -215.6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13350.23 813565.92 -215.69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99450.700000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357081.17 2134833.42 1222247.75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650000MA79HAN55K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4.5000%
内部决策形式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出让产权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交易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交易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交易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出让产权在交易期间不发生与向交易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交易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交易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新矿董会字〔2024〕3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事
项披露

一、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实缴到位,本次受让方受让后须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约定以及持股比例继续履行注册资本金的实缴义务。

二、标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矿业权为新疆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采矿权和新疆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普查(一区)、(二区)、(三区)探矿权。

  新疆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采矿权的采矿权人为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为新疆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地理位置为和田县,开采矿种为锌矿、铅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5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6.5955平方公里,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5年,即自 2023年6月15日至2038年6月15日,探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8年3月23日。

三、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持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双方盖章的《意向协议》《尽职调查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

四、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最终确定受让方,交易所向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发送《竞争性谈判实施方案》,合格意向受让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实施方案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五、竞争性谈判的主要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择优确定合格受让方:(1)意向受让方的所属行业、资产规模、财务状况等;(2)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在标的企业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效资源获取等方面产生的协同作用;(3)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在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契合程度;(4)意向受让方受让报价。

六、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30000000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股权穿透后无境外股东持股情况,为从事相关矿产资源开发、矿业投资建设、围绕矿业上下游产业相关的领域。
二、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在2023年度资产总额为2000亿元以上、净资产1500亿元以上、净利润150亿元以上。
三、意向受让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本次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与转让方签署《意向协议》并向转让方支付诚意金50,000万元,若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所缴纳的诚意金将按照《意向协议》约定返还;若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所缴纳的诚意金将按同等金额转为交易价款。
五、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标的交割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及诚意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所向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发送《竞争性谈判实施方案》,合格意向受让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实施方案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5-06 09:00:00至2024-05-30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900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5-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不含诚意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竞争性谈判,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竞争性谈判,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竞争性谈判中参与竞争性谈判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须向交易所支付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受让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受让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竞争性谈判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业务受理协议书》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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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古丽尼沙
咨询电话 0991-5584337   1356580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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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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