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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均衡抽检)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5-12-11 16:5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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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JYCZB-CW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均衡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7922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附表3报价、商务、技术部分评审-项目实施时间进度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附表3报价、商务、技术部分评审-项目实施时间进度-项目实施时间进度的合理、可操作性强(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任务,2025年12月8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任务,逾期视为违约)得10分;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项目实施时间进度不合理、操作性不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附表3报价、商务、技术部分评审-项目实施时间进度-项目实施时间进度的合理、可操作性强(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任务,2026年12月5日前完成所有抽样检验任务,逾期视为违约)得10分;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项目实施时间进度不合理、操作性不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2付款方式: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合同签订、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任务量达到7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乙方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并在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经甲方验收、考核合格后支付总款的30%。付款方式: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合同签订、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任务量达到7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乙方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并在2026年12月5日前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经甲方验收、考核合格后支付总款的30%。
3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二、甲方承担的任务-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合同签订、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金额为(大写) 元整(¥ 万元);任务量达到7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金额为(大写) 元整(¥ 万元);乙方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并在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经甲方验收、考核合格后支付总款的30%,金额为(大写) 元整(¥ 万元)。付款方式:(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合同签订、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金额为(大写) 元整(¥ 万元);任务量达到7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金额为(大写) 元整(¥ 万元);乙方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并在2026年12月5日前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经甲方验收、考核合格后支付总款的30%,金额为(大写) 元整(¥ 万元)。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中山路街道西外环与健康西路交汇处东北拐角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994-2214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517室(友好商场北侧)

联系方式:13039421514、0994-220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欢、穆施化、卫娟

电 话:13039421514、0994-220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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