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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ZHKSGK-2025-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中药(维吾尔药)饮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样品要求部分 | 包装: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对应标项采购清单要求的样品产品,药品封袋包装规格采用140mm*200mm的无色、无味透明塑料袋封装(8丝红边,封口和启封处为封袋短边处),草叶类药品封袋采用280mm*400mm的无色、无味透明塑料袋装满即可封装(8丝红边,封口和启封处为封袋短边处),投标时在每种样品外包装上加贴标签(贴于封袋正中间)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所提供样品应与《货物说明一览表》中所表述的一致(如不一致的,交货时一律以样品为准进行交货) | 包装: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对应标项采购清单要求的样品产品(其中金箔、银箔、西红花按原厂最小包装规格提供、蜂蜜按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提供,其余样产品各提供一份200g样品),投标时在每种样品外包装上加贴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所提供样品应与《货物说明一览表》中所表述的一致(如不一致的,交货时一律以样品为准进行交货) |
2 | 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 | 投标企业应按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规定或地方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招标产品相应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经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全部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得分3分,提供不全得1分,不提供得0分。 | 投标企业应按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规定或地方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招标所要求的样品产品相应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经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全部样品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得分3分,提供不全得1分,不提供得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喀什市色满路248号
联系方式:18799540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103号福源汇居小区1栋3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5569403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俊
电 话:1556940326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