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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中药(维吾尔药)饮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5-05-20 19:5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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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ZHKSGK-2025-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中药(维吾尔药)饮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5日  

9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样品要求部分包装: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对应标项采购清单要求的样品产品,药品封袋包装规格采用140mm*200mm的无色、无味透明塑料袋封装(8丝红边,封口和启封处为封袋短边处),草叶类药品封袋采用280mm*400mm的无色、无味透明塑料袋装满即可封装(8丝红边,封口和启封处为封袋短边处),投标时在每种样品外包装上加贴标签(贴于封袋正中间)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所提供样品应与《货物说明一览表》中所表述的一致(如不一致的,交货时一律以样品为准进行交货)包装: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对应标项采购清单要求的样品产品(其中金箔、银箔、西红花按原厂最小包装规格提供、蜂蜜按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提供,其余样产品各提供一份200g样品),投标时在每种样品外包装上加贴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所提供样品应与《货物说明一览表》中所表述的一致(如不一致的,交货时一律以样品为准进行交货)
2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投标企业应按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规定或地方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招标产品相应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经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全部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得分3分,提供不全得1分,不提供得0分。投标企业应按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规定或地方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招标所要求的样品产品相应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或经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全部样品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得分3分,提供不全得1分,不提供得0分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喀什市色满路248号

联系方式:18799540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103号福源汇居小区1栋3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5569403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俊

电 话:1556940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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