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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天润丰源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阿图什市阿扎克镇道路亮化工程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4-06-07 19:4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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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TSCG-2024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阿图什市阿扎克镇道路亮化工程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供应商名称 新疆景天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高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1MA77FW3B4Y 91653101MAD3K9AT85
3 中标(成交)金额 890000元 1100000元
4 供应商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丽景尚城小区12号楼3单元101室(74区2丘41栋)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5楼5-71号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图什市阿扎克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阿图什市阿扎克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7609085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润丰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平安西路21号二楼

联系方式:1311908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11908001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原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书写错误,
①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 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第七十一条 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综上所述:新疆景天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无效,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高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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