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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FY-HW202502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伊犁州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七至九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七段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中《详细评审标准》-商务评分标准3.2.2条修改 | 3.2.2提供2024年省级动物疫控机构对产品使用效果和副反应赔付等售后服务满意度证明资料(须提供省级售后服务满意度证明资料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①提供15个及以上的得4分; ②提供11-14个的得3分; ③提供5-10个的得2分; ④提供5个以下得1分; ⑤没有的不得分; | 3.2.2提供2024年动物疫控机构对产品使用效果和副反应赔付等售后服务满意度证明资料(须提供售后服务满意度证明资料原件的直接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①提供15个及以上的得4分; ②提供11-14个的得3分; ③提供5-10个的得2分; ④提供5个以下得1分; ⑤没有的不得分; |
2 | 本项目七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中《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分标准第4条修改 | 4、所投产品的研发实力、技术革新或成果、专利(满分8分): ①投标人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得4分,没有不得分; ②投标人获得“动物用生物制品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得4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资料。 | 4.所投产品的研发实力、技术革新或成果、专利(满分8分): ①投标企业获得企业技术中心的得2分; ②投标人获得“动物用生物制品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得4分; ③投标人生产研发技术获得国家专利的,一项加1分,满分2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直接扫描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资料。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地 址:新疆伊宁市胜利街181号
联系方式:18196412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一品墅商业街区C1栋402号
联系方式:17799369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永霞
电 话:1779936976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