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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制氧站建设)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2-05-17 19:3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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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制氧站建设)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BJFSCG(2022TP)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制氧站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2-05-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

序号

变更事项名称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三条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被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个人明细;(2022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三个月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2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6)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结果);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被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个人明细;(2022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三个月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2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6)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

(7)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资质;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结果);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

 


2、招标文件

序号

变更事项名称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谈判须知第6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第23条开标现场需查验的

相关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被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个人明细;(2022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三个月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2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6)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结果);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被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个人明细;(2022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近三个月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2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6)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

(7)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资质;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结果);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

 

2

第五章 评审方法评标标准第二项:资质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2、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2、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

3、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资质;

3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9条第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2、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2、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

3、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资质;

 

3、开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均不变动

更正日期:20225月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和田地区妇幼保健站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341

联系方式:0903-2022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和田市滨河路8

联系方式:0903-2033044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和田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03-203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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