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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天山天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若干重点专题研究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5-05-21 18:3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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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新疆天山天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若干重点专题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5-0513-CG-001 

    项目名称:新疆天山天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若干重点专题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天山天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若干重点专题研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为新疆天山天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若干重点专题研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包括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前期基础研究,天山天池自然生态资源禀赋、“两山”转化路径模式、长效机制分析研究,编制《天山天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模式与长效机制》研究报告,以及用于保障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优化并形成最终成果文件的相关费用等。项目成果归采购方所有,由其决定使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国家级荣誉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文);(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6)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即可,本次采购活动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信用记录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15000元整;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开户行行号:313885080236、开户行账号:080525000000035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5月21日10:00时-2025年6月3日10:30时)。
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3、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6、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阜康市天池售票处

联系方式:18290681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座13层1301室

联系方式:18963833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婷

电 话:1896383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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