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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LED显示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06-07 20:1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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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LED显示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XCGZX-JC2024-00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LED显示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20000 

    最高限价(元):10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LED显示屏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10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局机关会议室、4个管护所(站)LED大屏采购和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及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2)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 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

地 址: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富蕴林管分局

联系方式:0906-873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赛尔江西路5号

联系方式:0906-8723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昌婧

电 话:0906-872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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