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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02-29 12:0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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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沙雅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4-01-55 

    项目名称:沙雅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4500  

    最高限价(元):1485474.5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雅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04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沙雅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28日。(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完税证明(可以采用《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4)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可以采用《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http://www.ccgpgov.cn/search/c)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7)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9日2024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获取(https://www.zcygov.cn )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阿克苏地区沙雅县铁热克东街27号

联系方式:18399716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蓝城绿洲11号楼1单元2201室

联系方式:13239083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婧

电 话:1323908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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