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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库车市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231
项目名称:库车市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了确保库车市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程序计划对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报告,按项目要求、行业要求提供水土保持报告成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任意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网页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5.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库车经济开发区B座603室
联系方式:0997-7130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曜(新疆)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幸福路学府一号小区4幢1-2屋101号
联系方式:0997-7799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耀明
电 话:0997-779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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