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库车锦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库车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材料...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12-01 20:37浏览
报名中

剩余: 小时 分钟

项目概况

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库车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245

项目名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库车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7350000

最高限价(元):17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库车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确保库车城北新区横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局拟采购供水管网4700米;排水管网4700米;供热管网4700米,及其它材料,要求供应商在办理采购手续后保质保量按照行业要求、项目要求提供管材及其它材料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公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货方/代理经销方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并提供货物符合国家标准的印证资料;
(三)法人代表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具有近一个月的社保(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完税证明;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五)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网页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不作强制性要求。
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库车市经济开发区B座6楼

联系方式:0997-7128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库车锦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石化新村社区小微创业园二期一标段2幢配套住宅3-302号商铺 

联系方式:13909977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嘉鹏

电 话:13909977975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