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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B-2023-108
项目名称:伊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4090220
最高限价(元):8157600, 7654380, 9183500, 909474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包)
数量:62
预算金额(元): 8157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CT 2台、LED冷光美白仪2台、TDP治疗灯20台、UpS2台、艾灸治疗仪2台、超声骨密度仪3台、除颤监护仪6台、电脑中频电疗机5台、电针治疗仪10台、吊塔7台、多功能中频理疗仪1台、煎药包装一体机1台、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1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包)
数量:65
预算金额(元): 76543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化DR 4台、麻醉机2台、麻醉机1台、24小时动态心电(一拖5)5套、24小时动态心电监护仪2套、24小时动态血压(一拖5)7套、24小时动态血压监护仪2套、二氧化碳点阵激光1台、高频电刀5台、高压灭菌锅1台、高压灭菌器 1台、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2台、骨质疏松治疗仪1台、光子治疗仪(高能红蓝光)3台、恒温蜡疗仪1台、红外线治疗仪5台、喉镜1台、可视喉镜2台、数码耳镜2台、气管插管镜1套、呼吸机1台、经颅磁脑病生理治疗仪2台、净水机5台、空气压力波治疗仪5台、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经皮黄疸仪2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伊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包)
数量:249
预算金额(元): 9183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5套、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3台、蜡疗机2台、幽门螺旋杆菌测定仪1台、脉冲磁场治疗仪2台、盐疗床1张、沙疗床1张、空气消毒机20台、移动式紫外线空气消毒机15台、整脊床2台、供氧系统及呼叫系统188床、制氧站1套、制氧机7台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伊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四包)
数量:127
预算金额(元): 90947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4K腹腔镜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9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五分类4台、全自动动态血沉仪3台、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分析仪3台、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1台、血气生化分析仪2台、显微镜1台、生物显微镜3台、手术台5台、输液泵21台、多功能关节康复器1台、数字心电图机10台、体外短波热疗机2台、体外短波热疗仪1台、手术无影灯5套、雾化机8台、吸痰机2台、洗脱机(≥50kg)1台、洗脱机(≥75kg)1台、洗胃机4台、心电监护仪15台、医用分子中心供氧系统1套、微量注射泵19台、紫外线光疗仪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产品备案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健民路1号
联系方式:09994025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1号商业楼413室
联系方式:18699935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琳
电 话:18699935081
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变更、答疑澄清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