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新疆玖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11-03 19:28浏览
报名中

剩余: 小时 分钟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管护站续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54 

    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管护站续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24280  

    最高限价(元):112427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保护修复-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管护站续建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2428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管护站打井及消防水鹤、地坪、大门及门柱、化粪池及室外排水卫生间设施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经理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咨询电话:0997-2151777。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阿克苏市前程路10号

联系方式:15569048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玖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幸福路65号企业公馆A座401-3室

联系方式:15003021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潇潇

电 话:15003021126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