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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GK2023-1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08-07 20:0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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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3-1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16325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1 163250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需要样品展示:否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部分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10:00-19: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
地点(网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需注册后登录下载),“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新疆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非电子投标,免费直接下载),网址依次分别为: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https://ggzy.xinjiang.gov.cn/,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看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元):0.0元
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看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3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移动数字证书)
3.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3.1 线上项目
3.1.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具体方式如下:
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1) 缴纳程序:供应商登录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登录系统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2)供应商可登录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自治区公共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4)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电话:180 9921 3032。电子投标的项目,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方式二:电子保函。
(1)缴纳程序:供应商应登录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系统 https://ggzy.xinjiang.gov.cn/html/,线上办理投保手续;(2)投保人可登录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自治区公共资源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4)开标前,投保人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13364798888、0991-6660666;181600681166、4008005100。
3.1.2保证金金额: 320000.0元。
3.1.3★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响应)失败。
3.1.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之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退还。
4.参与电子投标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5.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以登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界面), 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通过交易系统下载打印的中标通知书与现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0 9921 303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人:黄超
联系方式:1816795991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0991-35505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82
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附件: 公开招标文件模板(大数据改)2023008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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