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表
E6531003908001192001001
工程名称 | 叶尔羌河巴楚县阿拉格尔乡17村防洪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 | |||||
建设单位 | 巴楚县水利管理站 | |||||
中标工程范围 | 本项目主要对叶尔羌河巴楚县阿拉格尔乡17村防洪工程编制满足项目各阶段要求的成果报告。包括地质勘察、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及相关附件、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变更报告、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报告、施工招标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取批复文件,且能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驻设计代表),并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本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新疆峻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2.78% | ||||
大写 | ||||||
投标工期(天) | 86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方海霞 | 注册级别 | 正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00018706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方海霞;技术负责人:唐永;水工专业人员:吴自栋、姜治成、祁淑华;测绘专业人员:陈涛;地质专业人员:安海锋;水文专业人员:方德祥;造价专业人员:石成 | |||||
业绩公示 | 1.叶尔羌河灌区巴楚县支渠排渠改建项目勘察(测)设计第一标段2.巴楚县渠道防渗改建工程(第二标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设计3.第三师中小河治理夏克河防洪治理项目(44团扎花厂大桥下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叶尔羌河莎车县阿扎特巴格镇防洪工程、叶尔羌河莎车县荒地镇防洪工程设计 5.莎车县水利基础设施设计打捆第四标段 | |||||
备注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2.88% | ||||
大写 | ||||||
投标工期(天) | 9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高永聪 | 注册级别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01001786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高永聪;技术负责人:梁新平;水工专业负责人:张胜东;水工专业人员:杨波;地质专业负责人:王传宝、地质专业人员:陈朝红;测绘专业负责人:王永全;测绘专业人员:白立波;水文专业人员:张丽霞;造价专业人员:刘冬霞 | |||||
业绩公示 | 1.宾川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 2.伽师县水利工程储备项目(二期)-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玉代克力克乡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3.叶尔羌河灌区巴楚县干渠防渗改建项目勘察(测)设计第二标段 4.库车市乌恰镇抗旱应急水库工程勘察(测)设计 5.新疆兵团第六师芳草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 | |||||
备注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新疆疆南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2.88% | ||||
大写 | ||||||
投标工期(天) | 9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翟彩鲜 | 注册级别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20172102147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翟彩鲜;技术负责人:宋志勇;副总工程师:乔冠峰;水工专业负责人:丁海英;水工专业人员:王斌;规划专业负责人:莫合塔尔·吾守;规划专业人员:王海龙;勘察专业负责人:吐尔逊江·托呼提阿吉、勘察专业人员:亚森·赛买提;测绘专业负责人:胡世琴;测绘专业人员:艾合太木·有力瓦司、艾力江·沙吾提;水文专业人员:刘小康;造价专业负责人: 韩秀;造价专业人员:米仁尼沙·吐逊 | |||||
业绩公示 | 1.新疆喀什噶尔河大型灌区岳普湖县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2023 年度)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设计 2、麦盖提县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设计 3、麦盖提县 2021 年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标段(五零渠节水改造项目) 4、库车市 2021 年水利工程储备项目勘察(测)设计第三标段 5、莎车县提河中小河流治理设计打捆 | |||||
备注 | ||||||
公示开始时间: 2023-11-04 | 公示结束时间: 2023-11-06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