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一体化发展子项目-再生水库及新建中型灌区可研设计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发改函【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位于克拉玛依区
2.项目规模:1)10万亩中型灌区:新建10万亩中型灌区,综合利用城市中水、原水灌溉,种植工业用油料作物;2)再生水库:建设克拉玛依市再生水库1座,规模为中型水库,配套建设输配水管网、泵站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02003909000093001001 |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一体化发展子项目-再生水库及新建中型灌区可研设计 |
180 |
520.0 |
完成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一体化发展子项目-再生水库及新建中型灌区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工作及协助参与国家、自治区、市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发改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所有咨询、审查过程并取得批复等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3)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
邮 编: | 834000 | 邮 编: | 834000 |
联 系 人: | 曹 帅 | 联 系 人: | 李 华 赵 娜 |
电 话: | 0990-6236659 | 电 话: | 0990-6230002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