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3-12-11 20:13 浏览 0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代表为包代贤,招标人为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新疆荣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源县
2.项目规模:本次拟建河段均根据河段的防护对象,通过新建护岸工程,对河道进行整治,使河道顺畅,防止洪水淘刷塌岸,确保周边居民安全,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根据项目区河道受洪水威胁程度及破坏情况,本次防洪治理的河段为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段,治理河长4.85km,布置护岸工程9.675km,其中左岸4.825km,右岸4.85k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3115001001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
20
98.01
本次拟建河段均根据河段的防护对象,通过新建护岸工程,对河道进行整治,使河道顺畅,防止洪水淘刷塌岸,确保周边居民安全,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根据项目区河道受洪水威胁程度及破坏情况,本次防洪治理的河段为加尔乌提克勒牧业队段,治理河长4.85km,布置护岸工程9.675km,其中左岸4.825km,右岸4.85km。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水利专业设计(河道整治)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筹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格和能力; 3、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拟投入人员的资格将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投标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注:此次招标是“半流程”电子招投标(线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线下评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源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荣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路74号 地 址
邮 编: 835800 邮 编:
联 系 人: 崔新民 联 系 人: 杨丹丹
电 话: 18890815993 电 话: 1535275232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