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精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境内
2.项目规模:精河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E6527003913000872001001 |
新疆精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
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全流程各项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参与竞争配置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大型水电工程、抽水蓄能投资开发、建设管理等相关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3.1参与竞争配置的企业需提供资本金额度不低于投标项目投标报价20%的资金证明(基本户银行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出具,若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出具,须提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文件),并需提供投标资金已落实到位的承诺函。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之年起至2022年各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截图)。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3.5参与竞争配置的主体如以集团、集团子或分公司参与,应取得并提供集团公司针对本次竞争配置的授权委托文件。一个集团公司(即就投资主体而言其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终受控的集团公司)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申报,其控股、参股、与其存在上下级管理关系等相关联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次竞争配置的投标。
3.6本次竞争配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竞争配置的主体可通过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配置,每个集团仅可参与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有实际出资义务,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3.7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需提供未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书):
(1)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且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近三年内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3)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近三年内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擅自将已核准(备案)、未建成新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
3.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1本次竞争配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竞争配置的主体可通过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配置,每个集团仅可参与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有实际出资义务,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4.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需提供未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书):
(1)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且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近三年内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3)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近三年内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擅自将已核准(备案)、未建成新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2023年07月16日 。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1时00分,
2.递交方法: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07月17日11:00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至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博州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博乐市锦绣路6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www.xjbz.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1、项目建设时限:前期工作14个月,建设周期58个月,总工期72个月。具体以中标后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
2、本项目参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有关精神进行管理。
3、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CA办理手册见博州公共资源网http://218.31.96.67:9000服务指南。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综合楼2号楼二楼博州发改委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梁超 | 联 系 人: | 张相宇、肖栋 |
电 话: | 0909-2318554 | 电 话: | 18690818080 |
传 真: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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