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3-01-106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2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7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 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同时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并需要使 用 CA 锁 , 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 自治 区政府采购 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 商 ,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 。 因未注册入库 、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 件制作 。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 ,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 ,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 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上传递交至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 “ 政府采购云平台 ”拒收。
7、投标人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102 号) 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投标人(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所有审查及评审内容均以电子投标(响应) 文件为准。
9、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地 址: 阿克苏市虹桥路5号
联系方式:13899291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旭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 克 苏 地 区 创 新 创 业 大 厦 A 栋 613 室
联系方式:13899292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玉
电 话:138992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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