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设计服务)

发布时间:2021-12-01 10:09 浏览 0
一、招标条件
    新疆精河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设计服务)已经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精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拟建精河县区域
    2.工程规模:本期规划跑道长1200米、宽30米,远期规划跑道长1800米、宽30米,配套建设航站综合楼、机库、特种车库、消防站、供电站等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E6527003913000342001001
新疆精河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设计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46号)等标准规范,编制新疆精河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选址阶段、可研阶段、设计阶段、军民航协调服务、项目报批及协助开展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阶段技术服务等,其内容、深度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3投标人须具备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投标人已被列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3.1.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场工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1.3参与本次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3.1.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2日 10时00分至2021年12月22日 1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xzfw.xjboz.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1时00分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4室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博尔塔拉报上发布。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精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精河县
代理地址:
博乐市太湖春天41-6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夏力哈尔
代理联系人:
武沙沙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1165339453@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899438116
代理联系电话:
0909-8880695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