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标段
( 65422323083100202005)
一、招标条件
本 沙湾市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标段(文号:沙发改字[2023]202号文、沙发改字[2023]240号文)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14299.67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新建6条道路(4.57公里),其中:①新建南京路,道路长度2006.88米,道路红线宽40米,分为两段:金沟河路-外滩路段,凯旋北路-天津路段;②新建外滩路(智慧大道—南京路),道路长度635.93米,道路红线宽32米;③新建凯旋北路(福州路-智慧大道),道路长度577.25米,道路红线宽40米; ④新建智慧大道(迎宾路-重庆路),道路长度497.28米,道路红线宽60.5米;⑤ 新建深圳路(天津路-广州路),道路长度402.3米,道路红线宽40米;⑥新建杭州路(迎宾路--天津路),道路长度445.74米,道路红线宽50米;新建道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预埋管线、桥涵、道路照明、绿化、公交站、市政管线(给、排水)、市政消火栓及道路附属设施等。改建2条道路(2.7公里),其中:①改造世纪大道北路(乌鲁木齐路-北京路),道路长度1165.28米,道路红线宽52米,对全线罩面,对交叉口出口进行展宽;设公交车站17座,对部分路段两侧人行道铺装;交叉口处增设中杆灯;东侧(智慧大道-北京路)段增设DN300排水管线;②更新改造乌鲁木齐路,道路长度1535米,道路红线宽61米;改建内容包含:对人行道外侧硬化、设公交车站36座、更新现状路灯、绿化及道路附属设施等;改建道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预埋管线、道路照明、绿化、公交站、市政排水管线、市政消火栓及道路附属设施等。城区道路附属设施更新完善工程,其中:①城区道路附属设施:城区道路交叉口中杆灯14盏及路灯;城区19个交叉口处道路导向牌;城区道路标识、标线46447平方米;②城东、城西入口道路系统完善工程:完善城区东、西入口处道路附属绿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3083100202005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市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城区内新建道路4.57公里,改建道路2.7公里。建设桥涵、主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供排水管道、路灯、交通信号灯、市政消火栓等道路附属设施及城区道路附属设施更新等。EPC工程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总工期: 234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1.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投标其他条件:3.1 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拟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监理员不少于25人,配备齐全。
3.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已办理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
3.3类似业绩要求: 3.3.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1个。3.3.2 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 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3.3.3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时限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监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1个。3.3.4 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承担同类或相近工程业绩”应提供工程“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以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受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项目。)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3.5.1 近 3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3.5.2 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5.3 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9日到 2024年04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0:30
2.递交方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交易中心4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屹鑫盛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塔城地区沙湾市 |
地 址: |
联 系 人:王涛 |
联 系 人:高乔晨 |
电 话:13565555145 |
电 话:1331981801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03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