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巩留县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塔斯托别乡段)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备案。招标人为巩留县塔斯托别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巩留县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塔斯托别乡段)【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巩留县塔斯托别乡。 2.工程规模:塔斯托别乡乡政府周边道路硬化:乡政府后墙西北角十字路口向西3条巷道、阔那塔木村前道路扩宽重建547米、乡政府后墙十字路口,以南绿化带内新建人行道700米,修建道路总里程7.741公里,自来水改造8.4km;乡镇周边污水管网2公里,污水入户管道1公里,排水检查圆井180座,道路恢复45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新修田间灌溉渠3.3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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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贰级);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贰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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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伊宁市边合区广东路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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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0时00分至2022年06月20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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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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