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西海桃花3A级生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1-09-14 10:41 浏览 0
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西海桃花3A级生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
 
 
( E650000390100269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西海桃花3A级生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2690001)已由博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博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
2.项目规模: 西海桃花3A级生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标识标牌,智慧旅游系统及配套服务设施设备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269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巴州博湖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项目(西海桃花3A级生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 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区外企业的,需办理进疆信息报送册。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及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区外企业的,需办理进疆信息报送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isy.xji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及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5、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6、财务要求:提供会计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3年度(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7、其他人员要求:/ 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估法,已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9、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1年09月14日到 2021年09月19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0:30
2.递交方法: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在WinRAR压缩文件中进行加密,将加密的压缩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3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zhaobiaoxlz@163.com,邮件发出后及时与招标代理确认接收情况,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巴格路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现金、转账支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汇款时资金用途处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工程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监督电话:0996-662148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博湖县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湖县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3号鑫望角商业广场3层
联 系 人:马林 联 系 人:郑俊俊
电 话:13565754553 电 话:0996-58883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obiaoxlz@163.com
 
2021年09月1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杨雅然 签于 2021/09/13 19:17:28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