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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阜康市人民医院污水站污泥清运处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J2021CG079
项目名称:阜康市人民医院污水站污泥清运处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采购需求:本次针对污水站污泥清运、处置的工作包含: 1、污泥消毒;2、人工清理;3、运输;4、脱水干化;5、焚烧处置;6、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处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响应。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2.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人民医院
地 址:阜康市
联系方式:0994-3232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991-463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婧怡
电 话:0991-46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