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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骨密度仪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8-08 19:3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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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骨密度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2007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骨密度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骨密度仪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骨密度仪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6.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8日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本公告资格要求(2项-6项)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竞争性磋商文件(现金3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159号

联系方式:0991-526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18997972745、0991-4630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宇、马红萍、李娟娟

电 话:18997972745、0991-46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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