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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奇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业务购买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6-28 22:0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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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奇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业务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奇台县大成时代写字楼9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Z-QTFGS-2022-014 

    项目名称:奇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业务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1500  

    最高限价(元):151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业务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1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奇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业务购买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另行约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与所采购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3)、供应商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规模项目造价咨询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咨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其它要求: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磋商活动):4.3)(1)供应商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4.)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奇台县大成时代写字楼913室) 

    方式:线下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奇台县大成时代写字楼91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0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奇台县大成时代写字楼9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资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提供近一年的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2021年)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公章;
(注: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并装订成册至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奇台县大成时代写字楼913室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发售磋商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审计局

地 址:奇台县审计局

联系方式:0994-721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鹏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奇台县大成时代写字楼913室)

联系方式:13565602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彦红

电 话:1356560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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