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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大车司机及犬类饲养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6-02 17:0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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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大车司机及犬类饲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Y-2022-Z-04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大车司机及犬类饲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4900  

    最高限价(元):854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大车司机及犬类饲养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549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大车司机及犬类饲养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项目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 

    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资格要求(1)-(5)项资料原件(也可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售价:2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3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处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南路699号

联系方式:15739599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

联系方式:18164960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芳

电 话:181649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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