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项目概况
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耗材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通过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CKS2022--03
项目名称: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耗材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8114
最高限价(元):183994,111258,146950,92832,730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耗材采购第一包(二次)
预算金额(元):18399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机电工程系所需耗材、信息工程系教学所需工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备注:
标项名称: 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耗材采购第二包(二次)
预算金额(元):111258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所需耗材、烹饪工艺系所需耗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备注:
标项名称: 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耗材采购第三包(二次)
预算金额(元):14695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现代物流专业所需耗材、公共基础部所需耗材、思政部所需耗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备注:
标项名称: 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耗材采购第四包(二次)
预算金额(元):9283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汽车工程系(部)所需耗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备注:
标项名称: 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耗材采购第五包(二次)
预算金额(元):7308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建筑工程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1)、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动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5)、提供依法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6)、提供依法缴纳的近3个月税收良好记录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税种非社会保险类);
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通过线上获取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通过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磋商文件 → 提交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托克扎克路201号(盐业公司院内4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托克扎克路201号(盐业公司院内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技师学院
地 址: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北二路
联系方式:0998-2307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托克扎克路社区托克扎克路201号(原127号中盐新疆喀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2幢4层整层
联系方式:15292901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雪艳
电 话:15292901506
附件信息:
576.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