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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县域内市政主干道路维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7-28 19:5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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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2年县域内市政主干道路维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C2022-122CS 

    项目名称:2022年县域内市政主干道路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40000  

    最高限价(元):834793.2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2年县域内市政主干道路维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缘石维修1582.8m,路面维修6762.14m2,绿化带灌溉管线264m,栽植乔木12株。
采购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磋商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磋商文件补充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
(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和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其他说明: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县建设局

地 址: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765

联系方式:0991-5923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991-467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钰捷

电 话:0991-467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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