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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弱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7-28 21:3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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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弱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C202209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弱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办公楼弱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办公楼弱电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项目总监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通信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在本单位注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方式:线下获取
须携带的资料(一式三份):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 项目总监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⑥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湖州路1799号

联系方式:0991-5093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999138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

电 话:13209950311、1399913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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