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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草原植被恢复费)哈密市伊吾县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6-29 10:5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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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2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草原植被恢复费)哈密市伊吾县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玉秀小区B-2幢二单元1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F2022-004 

    项目名称:2022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草原植被恢复费)哈密市伊吾县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2年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草原植被恢复费)哈密市伊吾县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编制伊吾县创建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相关申报报件。包括:公园总体规划、资源调查报告、附件附表附图、数据库、申报书和视频,及其他相关报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地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地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投标人需具备国家林草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3、法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4、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至本公告在规定媒体发出之日止,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需提供近3个月内的国家、各省备案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及在哈密市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均被认可,信用等级为D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2022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玉秀小区B-2幢二单元1号门面) 

    方式:线下领取或线上邮箱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玉秀小区B-2幢二单元1号门面)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玉秀小区B-2幢二单元1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下领取或线上邮箱领取(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4、有效期内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或彩色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邮箱946683867@qq.com ,如因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不齐全造成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伊吾县

联系方式:0902-6722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火箭农场玉秀小区B-2幢二单元1号

联系方式:13779360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婷

电 话:1377936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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