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政采云]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城市服务管理平台(智慧交通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1-08-04 12:35浏览
报名中

剩余: 小时 分钟

  项目概况

  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城市服务管理平台(智慧交通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1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B-YL2021-062

项目名称: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城市服务管理平台(智慧交通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00

购需求:

标项名称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城市服务管理平台(智慧交通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根据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要求、建设指南和技术标准,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城市交通数据采集、汇聚、目录、治理、存储、共享交换、管控、授权以及数据服务和数据安全多个维度的业务,同时优化数据一体化服务功能和进行利旧建设(其中包含维修、修复交通系统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备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所投货物产品的制造商、工程类项目供应商、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无在建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资信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2021年2月-2021年7月)税收的完税证明(有税务机关盖章或电子签章);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1年2月-2021年7月)。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5日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1801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0:30

开标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均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且均在有效期内,资料不全不予领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昭苏县乌孙路194路

联系方式:0999-6022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1801室

联系方式:18299951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群

电 话:18299951605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