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政采云]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2021年度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第三方试验检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1-08-03 20:15浏览
报名中

剩余: 小时 分钟

项目概况

新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2021年度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第三方试验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421号喀什噶尔大厦(喀什国际酒店)262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D-2021-NJTL-SYJC

项目名称:新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2021年度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第三方试验检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4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新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2021年度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第三方试验检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线路东端自红淖铁路白石湖南站引出,沿天山北麓向西,经伊吾县、巴里坤县、木垒县、奇台县及准东经济技术开区五县区,西端引入乌将铁路将军庙站,连通兰新铁路、额哈铁路,形成出疆北部新通道。线路全长 429.884公里,其中:哈密市境内300.225公里、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129.659公里。
备注:采用费率招标的形式。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①《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③《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且《资质认证证书附表》中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对应的检测参数80%以上,个别检测项目或参数允许委托其它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4)近3年内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单个里程长度不小于50公里,且时速120km及以上铁路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5)近三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铁路总公司及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报;
(6)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所在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有行政关联关系和利益关联(母子公司、同为一母公司的母子(分)公司);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1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公布期限内;
(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限制投标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3日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421号喀什噶尔大厦(喀什国际酒店)2628室。

方式: 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购买获取,售价:200.00元/标段。
受疫情影响无法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将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所需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发送至邮箱455188544@qq.com完成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421号喀什噶尔大厦(喀什国际酒店)2628室。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421号喀什噶尔大厦(喀什国际酒店)26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上述要求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联系方式:0991-5281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421号喀什噶尔大厦(喀什国际酒店)2628室

联系方式:0991-588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建壮

电 话:0991-5880770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