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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木垒县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及清产核资(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木垒县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及清产核资(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木垒县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及清产核资,采购单位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XJTQ2021ZB2901-FW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关于木垒县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及清产核资。
2.项目地址:木垒县。
3.项目内容及范围:针对木垒县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及清产核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
第一包:对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公益类资产未审计的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第二包:对2013年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分类及所有权归属,完善县乡村扶贫资产台账,按照资金性质分年度出清产核资成果报告。对2013年以来扶贫项目公益类资产未审计的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计。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项目总投资额约40000.00万元。
5.服务时限要求: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天,交付成果性文件。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付款方式:工作结束后,符合审查要求,一次性付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企业资信证明(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人证明材料和企业人员基本信息后附人员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以投标人完整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页面“信息打印”内容并加盖公章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第一包: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造价师职业资格及高级职称等级(需提供近半年社保明细)。
6.第二包: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需2名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近半年社保明细);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03日-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时-14:00,下午14:00-20:00(北京时间)在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1.报名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保证金:第一包: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
第二包:壹万完整(小写1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1年08月03日10:00时-2021年08月10日20: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账号:808010012010107666982、开户行行号:(402885600012)。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1年08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负一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杰 顾娜尔
联系电话: 0994-2209928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015室
2、采购人名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罗云艳
联系电话:099-44825304
地址:木垒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俊萍
监督投诉电话:0994-4826632
地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