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可研、一案两报告等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永盛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199号时代广场C座11楼112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XZB-2022-17-CG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可研、一案两报告等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60000
最高限价(元):20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可研、一案两报告等编制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可研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投资人采购、PPP合同编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永盛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199号时代广场C座11楼1122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二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负一层)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被委托人须为在职人员,且提供近半年被委托人社保缴费明细、若单位法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营业执照原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两套需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永盛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199号时代广场C座11楼1122室),并携带原件确认。
6.1、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08月12日—2022年09月02日16: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6.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永盛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永盛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屯河路支行,账号:65050110180100000274),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萨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吉木萨尔县文博中心四楼文旅局
联系方式:0994-6926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永盛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199号时代广场C座11楼1122室
联系方式:0994-2363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勇建
电 话:0994-236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