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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度“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抖音号运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8-01 20:13浏览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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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2023年度“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抖音号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2-1-C0035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抖音号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2023年度“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抖音号运营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短视频推荐、强话题引导、热点事件直播等形式为“新疆是个好地方”官方账号优质视频持续推流,为官方账号持续增粉,依托“新疆文旅宣传推介人”队伍建设,打造以“新疆是个好地方”为核心的新疆文旅抖音推广矩阵,持续孵化本地官方大V账号,提升账号粉丝量及权重,同时制造线上线下热度,发现并打造网红目的地,集合多方力量推动新疆旅游高质量发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营企业;
3.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直接参加的需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直接参加的需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打印)并加盖公章。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上述(1)-(5)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都需加盖公章,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63号万和居二楼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联系方式:0991-887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5899238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怡荣

电 话:1589923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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