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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年沙依巴克区高架桥、立交桥市容环境整治项目-花箱采购与摆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2]XJJZC-067
项目名称:2022年沙依巴克区高架桥、立交桥市容环境整治项目-花箱采购与摆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花箱采购与摆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注:现场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套)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52号
联系方式:0991-8786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991-4508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向阳
电 话:0991-4508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