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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2-07-14 12:59浏览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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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喀什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MZ-(2022)GK-013

项目名称:喀什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基层医疗机构补充建设合理用药、智能辅助诊断、慢病专项管理、检后追踪管理、预检分诊五个信息化系统模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自本项目发布公告起查询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需加盖公司公章)
(4)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5)有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费汇总);
(6)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原件);
(7)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4日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1:00

开标地点: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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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

联系方式:1829961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093号

联系方式:17599451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江

电 话:1759945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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